淮河流域蓄洪区洪水保险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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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超.淮河流域蓄洪区洪水保险问题探析[J].时代金融,2008(5):137-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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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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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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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财经大学2007年度青年科研项目(批准号:ACKYQ0702ZD)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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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淮河是新中国成立后进行全面治理的第一条大河,取得了较好的治水成绩,除害兴利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淮河流域的洪水仍时有发生,继2003年淮河流域大涝之后,仅仅4年后,2007年7月淮河再度发生洪水灾害,沿淮人民又一次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虽然我国政府在淮河流域的防洪抗洪方面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但洪水灾害损失补偿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尤其是淮河流域蓄洪区的居民,在遭受洪水侵害后,除了社会、政府的救济,就没有别的指望。在天灾面前,最有可能成为蓄滞洪区居民强有力保障的蓄洪区洪水保险却又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就对淮河流域蓄洪区洪水保险问题做一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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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淮河流域 蓄洪区洪水强制保险 不盈略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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