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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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燕纯 韩书成 李丹 熊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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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1,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1,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1,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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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土地出让金运作模式改革研究”(11BGL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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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梳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变迁过程,并对"三权"各自的权能进行分析,针对现存集体所有权主体缺失、土地承包权权能混乱、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清等问题解释其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方法]运用文献综述法、对比法对农村土地试行"三权分置"后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各自权能进行划分和界定,理顺三者关系。[结果](1)"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权能的进一步分解与细化,集体所有权被赋予更完整的土地所有权能;(2)"三权分置"过程中承包地流转路径得到进一步强化,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权"限制;(3)土地经营权的市场性功能与农户承包权的福利性功能同时增强,进一步减少土地对农民的束缚。[结论]"三权分置"是解决农地无人耕种、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合理界定"三权"的权能、理顺"三权"的经济学关系、破解法律制度障碍是"三权分置"的改革重点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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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地“三权分置” 产权理论 制度变迁 自我强化 |
收稿时间: | 2017-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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