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于2011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12年)》的公告"(简称《法检目录》),2012年1月20日颁布了实施细则《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2月1日起,列入新《法检目录》的大宗石化产品进出口检验监管由普通商检升级为法检。从执行3个多月来的实效和反馈看,对石化行业进出口造成不利影响,还有诸多实际操作问题尚待解决,在当前全国及石化行业进出口形势严峻且未见好转的背景下,建议2012年暂不执行对大宗石化产品的法检监管,以稳定石化行业进出口贸易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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