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死亡赔偿金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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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征.浅议死亡赔偿金性质[J].北方经贸,2012(11):6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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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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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15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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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死亡赔偿金作为被侵权人生命权的损害赔偿的核心,法律主体资格灭失不能成为否定加害人承担生命侵权责任之理由。死亡赔偿金由死者未来一定年限可期待逸失利益和生命权侵害抚慰金两部分构成,兼具财产性损害与精神性抚慰双重功能。死亡赔偿金具体数额,不仅要考虑生命权侵害物质性损害赔偿存在差异的客观现实,更为重要的是应确立并坚持自然人遭受生命侵害精神层面普世平等的法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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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命权侵害 死亡赔偿 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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