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林渎职犯罪的预防与社会管理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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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畏,王笑一.关于涉林渎职犯罪的预防与社会管理创新[J].活力,2012(16):7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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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畏 王笑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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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佳木斯1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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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涉林职务犯罪,简单地理解,是指具备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必然联系且与林业有关、触犯刑律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总称。我院反渎职侵权局对多起涉及林业的渎职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通过分析涉林职务犯罪的特点.掌握其发案规律。努力做好涉林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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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渎职犯罪 社会管理 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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