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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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家骆,王宁.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的立法完善[J].现代商贸工业,2023(2):184-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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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家骆 王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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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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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是指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其本质是国家立法权在行政强制措施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创造行政权力的权力。该设定权的划分核心在于对该权力的合理配置,历史上对其的划分存在着诸多争议,这些争论伴随着《行政强制法》出台,湮灭在时间长河之中,但为将来在立法中进一步完善其设定权的划分提供了宝贵经验。现行《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的规定主要存在着关键用语含义不明确、行政法规赋权过于宽泛以及地方性法规赋权过于狭窄的问题。基于明确性原则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调整,从而保证该权力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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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 权力配置 明确性原则 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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