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治税理念的转变 |
| |
引用本文: | 苏筱华. 论治税理念的转变[J]. 涉外税务, 2004, 0(12): 30-33 |
| |
作者姓名: | 苏筱华 |
| |
作者单位: |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海口,570215 |
| |
摘 要: |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差异,以及历史、文化和传统的不同,税收的治理是以法律强制为主,还是以道德约束为重,历来都有不同的理论和实践,并由此形成了“以法治税”和“以德治税”的不同思想,以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治为主,德治为辅”的理念。随着社会法制程度和民主意识的提高,在一些发达国家,又开始出现了由以“法治”为主向以“德治”为重的转变。
|
关 键 词: | 治税理念 法治 德治 |
文章编号: | 1006-3056(2004)12-0030-04 |
On the Change of Concept Concerning Tax Administratio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