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AB”商标获赔40万
摘    要:
江苏AB集团公司因“AB”商标被侵权而起诉一案近日有了结果。10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上海迪安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AB”商标所有人的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由两被告分别赔偿“AB”公司人民币50万、10万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