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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
引用本文:爱农.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J].农家之友,2005(6):6-6.
作者姓名:爱农
摘    要:继去年上海18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改为股份制公司之后,几天前,浙江省工商部门给台州市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是我国农业生产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转变,是推动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

关 键 词:市场主体  农民  专业合作社  “三农”问题  股份制公司  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  管理体制  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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