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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
引用本文:
爱农.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J].农家之友,2005(6):6-6.
作者姓名:
爱农
摘 要:
继去年上海18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改为股份制公司之后,几天前,浙江省工商部门给台州市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是我国农业生产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转变,是推动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
关 键 词:
市场主体
农民
专业合作社
“三农”问题
股份制公司
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
管理体制
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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