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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如何监督管理农民负担
引用本文:闫桂珍,王忠,李建中.税费改革后如何监督管理农民负担[J].农村经营管理,2003(6):28-29.
作者姓名:闫桂珍  王忠  李建中
作者单位:山西省长治市农经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农经局
摘    要: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是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五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之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两年的改革运行,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农民负担减少717万元,人均减负36.8元,减幅39.9%。其主要做法是:一、调整充实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该县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推进,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县委,县政府联合下文,于2002年3月份重新调整充实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纪检、农办、农经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以公安、计划、财政、地税、工商、教育、计生、民政…

关 键 词:税费改革  农民负担监管  襄垣县  山西  村级财务  约束机制  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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