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2年秋,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崔窑村几位村民凑在一起,聊起了村里分地的事儿。一个说:“幸亏有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要不,非乱了套。”另一位说:“改革开放几十年,咱承包土地老是当乙方,想不到这回咱也当了回甲方。”其得意之情溢于言表。怎么回事儿呢?这还得从头说起。2002年8月,《农村土地承包法》一颁布,在农村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台湖镇崔窑村,这个仅有125户、446口人、932亩粮田的小村也打破了往日的平静。村民们有的找村委会理论;有的甚至闹到镇里。焦点问题就是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原来,崔窑村地处台湖镇西南部,属亦庄开发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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