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者自负”有赖摘牌制度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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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新平.“买者自负”有赖摘牌制度的实施[J].中国机电工业,2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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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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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中国证监会决定,将于近期公布连续亏损上市公司依法暂停及终止上市实施办法。有关措施出台后,连续亏损3年的上市公司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扭亏为盈,将依法终止上市,反之,则可申请恢复上市。虽然这只是我们在规范证券市场发展方面迈出的一小步,但它却是我们在依法制市方面跨出的一大步。相信,随着该办法的公布与实施,有关上市公司摘牌难的“世纪难题”将会得到解决。 有进,必有退,这不仅是一个自然规律,也是一个社会规律。进、退只有保持一种动态平衡,才能维持事物的和谐发展。同样,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必须遵循这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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