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经部门应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所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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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纪晗,李树航.农经部门应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所作为[J].农村经营管理,2006(8):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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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纪晗 李树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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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蚕业站 2.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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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作为农业系统中体系最健全、工作终端延伸最长的子系统之一,多年来一直履行着农村合作经济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职能。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职责,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农民负担、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济统计、农经政策宣传等工作。充分发挥农经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笔者认为,农经部门尤其是县、乡农经管理部门应该在新农村建设中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一、为新农村建设规划提供基础数据目前,许多地方党委、政府正在积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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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农村建设 农经部门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经营管理部门 农业产业化经营 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村集体资产 行政管理 农业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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