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全国首部以地方政府颁布的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
| |
作者姓名: | 黄宗隼 |
| |
作者单位: | 温州市工商局 |
| |
摘 要: | 6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温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试行办法》。“股权出质”,即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股权交付出去抵押.为贷款等融资行为进行担保.它向来被视为破解融资难的金钥匙。根据去年实施的《物权法》规定.公司企业中的股权出质,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但《物权法》实施以后.关于工商部门如何办理公司企业的股权登记,一直没有相应规定。
|
关 键 词: | 公司股权 出质登记 温州市 地方政府 《物权法》 首部 工商部门 市人民政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