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债权和金融债权孰轻孰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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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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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历了长达12年的激烈争论,2006年8月27日,中国最高立法机构以高票表决通过企业破产法。破产法起草工作跨越三届人大任期,期间几次搁浅,前后历时十二载。而2004年6月和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企业破产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后搁浅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职工劳动债权与有物权担保的债权的清偿顺序问题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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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债权 劳动债权 《企业破产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 立法机构 起草工作 清偿顺序 物权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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