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怎样实施预期违约制度
引用本文:张竹忠.怎样实施预期违约制度[J].光彩,2000(6).
作者姓名:张竹忠
摘    要:预期违约制度又称先期违约制度,是指在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即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即默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它是《合同法》第94条和第108条规定的一种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案一:水产贩运商陈某与冷冻厂订立了11月份一次性提取20吨带鱼的合同,由于市场带鱼价下跌,陈某于10月5日向冷冻厂发出了“由于带鱼价下降按原定价无法履行,如降价至现市价,仍按11月提货,否则,带鱼不要”的通知,按此通知,冷冻厂便可单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