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广南的盐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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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日举.北宋广南的盐政[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1):9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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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日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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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琼州大学,历史系,海南,五指山,57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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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宋统一广南后 ,就行盐禁 ,实行“官鬻”盐制 ;政府不拘籍盐民在场生产 ,只勒催盐民交纳“户盐” ,盐民的生产是分散进行的 ,有一定的自由 ,盐业生产资料属私有制 ,生产体制属自煎制 ;运销形式为官运官销 ,其中 ,不乏强买于民的政策 ;私盐很盛 ,严禁的措施有严格巡捕和鼓励民人举报等。两路盐业管理时分时合 ,且长期为广东转运使独掌 ,元丰六年广东始依“六路法”设提举盐事官 ,宣和五年广东西各置提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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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北宋广南 盐政 |
文章编号: | 1000-422X(2002)01-0092-08 |
修稿时间: | 2000年12月11 |
The Salt Management of Guangnan Region in NorthS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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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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