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9年4月24日,耳熟能详的治理“小金库”行动又开始了。中纪委在《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鼓励举报。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应当说,这是迄今为止中央对治理“小金库”开出的最猛的一剂“药方”。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就小金库问题发文、整顿先后已达10余次,翻检过去的那些“规定”、“禁令”乃至新闻报道,竞发现数次发文何等地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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