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经济重新获得的名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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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宗璋.私营经济重新获得的名份[J].科学决策,2003(3):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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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宗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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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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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私营经济是私人占有生产资料,雇工在8人以上的所有制形式.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就必然存在剥削,这与社会主义制度是水火不相融的.然而,我国宪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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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私营经济 市场经济 地位 宪法 产业政策 法制建设 私人投资财产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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