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人代表审计 明确任职经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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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襄樊市审计局,襄樊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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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6年3月襄樊市出台《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组织法人代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暂行办法》以后,全市审计机关已对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组织的154名法人代表实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级组织部门依据审计结果,对154名法人代表进行了调整使用。有18人得到提拔,92人被平级调动,21人被降职和免职,有23人离职退休或暂未安排职务。其中有23人被追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机关的处理。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一、在审计内容上着眼于——业绩、责任、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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