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拔掉了他150棵桃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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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安树义,林兴亭.村委会拔掉了他150棵桃树[J].农村工作通讯,2001(1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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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树义 林兴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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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3月25日,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村民赵某1994年承包2亩土地种果树,与村委会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承包期20年,年承包费200元.签约后,赵某在承包地里栽植了苹果树.后来,苹果市场行情不好,赵某转种粮食和西瓜,承包费按期足额交纳.对此,当时村委会未提不同意见,赵某经营5年,双方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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