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评析
引用本文:刘红霞,马旭萍.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评析[J].河北企业,2009(5):20-21.
作者姓名:刘红霞  马旭萍
作者单位:[1]邯郸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 [2]石家庄经济学院
摘    要:我国在2006年新会计准则体系颁布之前没有专门的所得税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主要依据1994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和2000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107条,允许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2006年2月出台、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会计进行核算。这项准则的出台一方面做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必将对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体系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该准则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关 键 词:所得税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所得税会计处理  纳税影响会计法  会计准则体系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规范体系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