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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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红霞,马旭萍.新所得税会计准则评析[J].河北企业,2009(5):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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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红霞 马旭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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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邯郸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 [2]石家庄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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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在2006年新会计准则体系颁布之前没有专门的所得税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主要依据1994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和2000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107条,允许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2006年2月出台、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会计进行核算。这项准则的出台一方面做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充分协调.必将对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体系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该准则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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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得税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所得税会计处理 纳税影响会计法 会计准则体系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规范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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