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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写保证
引用本文:徐敏.涉外婚姻写保证[J].新西部,2006(4):51.
作者姓名:徐敏
摘    要:今年“两会”期间,张海迪等16名委员联名建议,外国人娶中国妇女应交保证书,原因是近年来有1/4跨国婚姻解体,“我国驻外大使馆经常接到这样的投诉,中国妇女遭受丈夫暴力、性虐待甚至禁锢。”为此“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时应增加审核条件:外国人应出具本人纳税证明书或资产证明书,证明其有正常的生活收入”。并“同时应向登记机关递交保证书……与中国公民离婚时,应负担中国公民归国往返交通费正式离婚判决下达前的生活费等……”

关 键 词:涉外婚姻  中国妇女  资产证明  中国公民  离婚判决  跨国婚姻  纳税证明  婚姻登记  登记机关  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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