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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PE投资自保条款误区
作者姓名:
柏立团
作者单位: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摘 要:
正对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一票否决权。不过,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一票否决权是禁止的由于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PE在投资前很难完全了解被投资企业(目标公司)的真实情况,即便PE聘请律师与会计师做了谨慎的尽职调查,也难以全盘掌握目标公司的真实信息。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投资交易的公平与合理,许多PE都在投资协议或类似法律文件中约定了股权回购、一票否决权、共
关 键 词:
股东会决议
目标公司
上市公司信息
信息不对称
于非
所持
法律文件
债权人利益
出资比例
公司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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