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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中叶福建惠安县里甲状况探析
引用本文:周玉英.明中叶福建惠安县里甲状况探析[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4).
作者姓名:周玉英
摘    要:明代里甲制度引起中外明史研究家的关注,学者们对它的建制、作用与性质等问题,作了大量研究。但是,由于受资料限制,迄今还缺乏对它作典型剖析。叶春及《惠安政书》为我们展示明代里甲制度,尤其是明中叶里甲组织的典型。本文就是以该书为依据,对明中叶惠安县里甲状况作肤浅剖析。 一 众所周知,明代里甲制度是按照一百一十户为单位建立起来的,每里十户里长,百户甲首。《明实录》洪武十四年正月载: “是月命天下郡县编赋役黄册。其法以一百一十户为里,一里之中推丁粮多者十人为之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十人,管摄一里之事。城中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都。凡十年一周,先后则各以丁粮多寡为次。每里编为一册,册之首总为一图。其里中鳏寡孤独不任者,则带管于百一十户之外,而列于图后,名曰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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