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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驶记录仪记录数据应具有法律效力
作者姓名:俞伟庆  徐立
作者单位:浙江省交通厅运管局,浙江省交通厅运管局
摘    要: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并且呈上升趋势,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据分析大部分事故是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章行为造成的。为遏制交通事故频发,公安部、交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10月发布《关于印发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长途客运车辆应逐步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

关 键 词:汽车行驶记录仪  法律效力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记录数据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事故频发  交通违章行为  上升趋势  生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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