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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习惯法探析
引用本文:张睿.凉山彝族习惯法探析[J].中国商办工业,2011(4):99-100.
作者姓名:张睿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摘    要:彝族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是我国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彝族人口约800万,主要分布于中国西南滇、川、黔、桂四省的高寒山区,其中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和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及与之毗连的永胜、华坪二县彝族聚居区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彝族聚居区,俗称“大小凉山”或“凉山”。凉山彝族在1956年经中央人民政府进行民主改革,废除其奴隶制之前,当地社会经济结构尚处于带有鲜明的父系氏族奴隶制特征和等级制特征的奴隶社会。其社会秩序是按照传统习惯法维持的。解放后,凉山彝族人们扬弃地继承了传统习惯法,以之解决各种纠纷案件,与国家制定法互为补充,对祖国凉山彝族地区的安定团结、和谐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为此,对其研究,进而取其精华,抛其糟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凉山无疑是有其价值的。

关 键 词:彝族  凉山彝族  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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