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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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帆.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之思考[J].广东审计,19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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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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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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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在干部管理机制中引入了审计监督制度,部分国有企业实施了法定代表人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反腐保廉的一项有力措施。1997年12月17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已从1998年4月1日起执行,这标志着深圳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笔者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碰到几个问题。一:关于审计评议的主体(条例)中规定,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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