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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经营权的物权设置: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为落脚点
引用本文:陶钟太朗. 论土地经营权的物权设置: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为落脚点[J]. 中国土地科学, 2018, 32(9): 8-13
作者姓名:陶钟太朗
作者单位:成都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民法典编纂与集体土地权利建构研究”(SC16B004);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新型城镇化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2016Z43);成都大学引进人才启动项目“空间利用视域下的宅基地使用权设置”;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农地‘三权’权属定位与制度实现研究”(CR1822)。
摘    要:研究目的:探讨土地经营权物权设置的立法难点并内化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研究结果:土地经营权应与债权型的土地流转权利在名称、设置方式予以区分,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应有期限要求、对价支付方式要求,并应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研究结论:"三权分置"视域下,农村土地流转,或者形成物权型的土地流转权利(土地经营权),或者形成债权型的土地流转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应以土地流转权利二元性为核心进行建构,为流转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制度选择。

关 键 词:土地法;土地经营权;物权;二元性;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调整建议
收稿时间:2018-07-11
修稿时间:2018-08-27

Discussion on Transforming Land Management Right as Property Rights: Based on The Amendment to Rural Land Contract Law
Abstract:
Keywords:land law   land management right   property   duality   amendment to rural land contract law   adjustment propos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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