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支付准则如何“落地生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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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雪斌.股权支付准则如何“落地生根”[J].中国高新区,2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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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雪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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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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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892年,德国以《有限责任公司法》推出了"公司"这一组织形态.公司治理的内容涵盖内部治理及外部治理等多个方面,其中委托代理及分级授权成为公司内部治理的突出特征,而其难点问题之一是对代理人的激励问题.国外公司治理的实践以及现代企业理论均表明,股权激励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方式,能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有效地实现对职业经理人的长期激励.因而,在美国、欧洲公司治理实务中都普遍采用了股权激励方式.
与美欧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公司的股权激励尚处在起步阶段,但在2006年,我国在颁布新会计准则时,出于完整性考虑,也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该准则的出台结束了我国股权激励没有会计准则指导的历史,对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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