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的政策界定及其审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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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钜.国有资产流失的政策界定及其审计方法[J].经济论坛,2004(7):138-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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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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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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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审计工作应予查处的国有资产流失的政策界定必须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人为造成的、并应承担责任的国有资产权益损失。这其中包括:违法主体必须是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占用者、出资者或管理者;违法主体必须对违法行为的发生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即具有过错;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必须有国有资产流失的结果发生,或不加制止必然产生国有资产流失的后果。以上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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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资产流失 审计方法 中国 国有企业 经济效益审计 保值增值 分析性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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