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八小时外上班并不一定属加班
摘    要:编辑同志:我于半年前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我担任小区保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半年来,我每天的上班时间经常要超过8小时,虽然公司安排过补休、轮休,但因国家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故我觉得自己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都应算加班,可公司却拒绝支付加班费。

关 键 词:上班时间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物业公司  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  国家法律  劳动者  加班费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