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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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体军,苏丽,张若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几点思考[J].财政监督,2003(4):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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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体军 苏丽 张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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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财政部驻吉林专员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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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建立以税务部门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基金征收体系首先,应扩大社会保障金的征缴范围。在目前社会保障基金征缴范围的基础上,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并运用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功能,在现有参保单位基础上,逐步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这样不但可以使更多的人参加社会保险,增加社会保险收入,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而且可以筹措到更多的资金用于社会保险的支付。同时也可防止一些企业因未被纳入保险范围而导致成本偏低的情况,更有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其次,建立并实行税务征管机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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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金 社会保障税 社会保障基金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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