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费改税应当缓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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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珍珍.社会保障费改税应当缓行[J].铜陵财经专科学校学报,2009(4):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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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珍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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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23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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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是大势所趋,从长远来看没有人会否定开征社会保障税,但现阶段时机尚不成熟。文章通过对社会保障费改税的制度成本和收益分析得出结论:目前我国并不适合进行此项制度的变革,并对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时机选择及前提基础作了相应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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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费改税 研究综述 制度成本与收益分析 时机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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