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之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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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娟.论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之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J].大众商务,2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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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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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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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承认与执行判决公约.本文主要介绍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条件.判决必须是排他性选择法院协议指定的缔约国法院作出的判决,且必须是确定的判决,在判决作出国具有可执行性.为了保证外国判决在缔约国得到顺利执行,公约原则规定被请求国法院对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不能做实质性审查,但为了平衡被请求国利益又规定了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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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判决 判决承认与执行 协议选择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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