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区矫正执行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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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静.浅谈社区矫正执行主体[J].大众商务,20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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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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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浙江宁波,31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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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对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进行矫正,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监狱行刑的补充形式.中国的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目前正处于逐步扩大试点阶段.笔者试就社区矫正制度的执行主体作一初步研讨,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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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 执行主体 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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