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房地产过热的判断标准—以山西省房地产业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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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俊明,路长青.试论房地产过热的判断标准—以山西省房地产业为例[J].中国房地产,2003(4):5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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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俊明 路长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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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建设厅,山西省建设厅 副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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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经验表明,各国在经济发展中尚未出现过在户均住房成套率满足1之前的房地产泡沫。因此,山西省房地产业也不可能在未满足住房基本需求之前出现过滥的房地产投机交易行为。总量少,规模小,发展不足,仍然是山西省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矛盾。山西省房地产业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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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市场 标准 城镇住宅 山西 房地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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