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班斯法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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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向群.萨班斯法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借鉴[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7(1):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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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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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长航凤凰货运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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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为杜绝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弊端,于2002年颁发了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的有关规定,对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规范提供了许多借鉴与启示:审计委员会建设、完善董事责任制度、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规范、注册会计师的轮换制度、加强监管、加大对违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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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萨班斯法案 中国 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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