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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保缴费年限有规定
摘 要:
3月29日,江西省人社厅下发了《江西省省本级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7月1日起,南昌地区省直和中央驻省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未纳入属地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员,将全部纳入省社保机构经办管理。参保职工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男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达到30年、女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达到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
关 键 词:
缴费年限
江西省
职工医疗保险
医保
医疗保障
企事业单位
生育保险
南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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