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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保缴费年限有规定
摘    要:3月29日,江西省人社厅下发了《江西省省本级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7月1日起,南昌地区省直和中央驻省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未纳入属地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员,将全部纳入省社保机构经办管理。参保职工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男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达到30年、女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达到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15年。

关 键 词:缴费年限  江西省  职工医疗保险  医保  医疗保障  企事业单位  生育保险  南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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