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89年3月,国家税务局在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廉政建设意见的通知中,针对目前税务干部中一些人以税谋私的问题,提出了“改变基层税务人员长期固定管户不变,积极推行管理纳税户人员有计划的轮换制度”这一廉政措施,两年来,我市各级税务部门,按照这一基本要求,在对基层征收第一线的所长、会计、专管员实行定期轮换的回时,对其在任职期间的政绩、德、才表现以及廉洁情况进行离职审计,收到很好效果。两年共审计离换岗人员420余名,通过审计追回少征税款5万余元,挪用税款4万余元,清理回欠税90余万元,查出较大漏管、漏征户100余户,查纠较严重违纪问题10余起,涉及违纪金额8万余元。对离换岗人员实行离职审计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坚持实行基层税务干部轮换岗制度,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审计制度,是时期加强税务队伍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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