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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收贷应落到实处
引用本文:冯强.依法收贷应落到实处[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10).
作者姓名:冯强
作者单位: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农村信用联社
摘    要:建立贷款到期必须行使权利的警示制度。农村信用社应提高对每一笔贷款的关注度,将贷款分类造册,做到对每笔贷款何时到期,是否逾期,保证人的保证期限是否已到,什么时间内必须向主债务人,特别是保证人主张权利,应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向其主张权利等做到心中有数。否则超过法定期限,即使借款人和保证人具有偿还能力,一旦涉诉,借款人和保证人将不再承担偿还责任,农村信用社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树立积极主张权利意识,确保贷款诉讼时效。在贷款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债务人信用淡薄、恶意逃债时,农村信用社主张权利的过程将困难重重。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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