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绕开劳动争议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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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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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变着法儿地为劳动者设置种种陷阱,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对此,大家要小心哟。陷阱一想干活先交钱担保某公司与许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聘任许先生为部门主任。然后公司向许先生收取2万元,开具的收据中,此款项的名目为“风险抵押金”。两年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许先生要求公司退还风险抵押金,公司以此款是技术转让担保金为由拒绝返还。许先生申请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到法院。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公司向许先生开具的收据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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