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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商业秘密岂能为已谋利
作者姓名:管士明
作者单位:上海市工商局长宁分局
摘    要:
2000年10月31日,上海T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宁分局投诉,反映:湖北省B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以非法获取的T公司的客户名单.冒用T公司的名义.用打电话、发请柬等手段,将T公司的客户骗到B公司组织的联谊会(实为B公司的产品推销会)现场,这样的事已

关 键 词:客户 上海分公司 B股 产品推销 联谊会 工商行政管理局 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秘密 投诉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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