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第三部门和PFI是日本公共项目投融资的两种基本模式。在发展历程上,日本第三部门经历了快速上升和快速下滑的过程,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日本政府逐渐减少第三部门的设立,推动PFI稳定增长。从第三部门向PFI转型是日本投融资体制的重大变革,两种基本模式具有本质的差异,其适用的法律基础从面向组织转向了定位项目,合作目标从追求民间活力、扩大投资和刺激经济转向了追求财政绩效,政府角色从全面参与转向了授权监管,财政支持方式也从多元支持转向了风险分担。日本从第三部门向PFI的转型发展为我国PPP事业发展提供很多经验借鉴,我国正处于PPP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面对PPP项目实施中的诸多问题,需要明确界定“公”“私”属性,合理确定可行目标和政府职责,制定PPP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鼓励措施,从而推动PPP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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