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中的留地安置——兼谈北京市留地安置试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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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桂花,徐宏彦.土地征用中的留地安置——兼谈北京市留地安置试行情况[J].中国土地,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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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桂花 徐宏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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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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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留地安置,即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核定指标,留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二三产业,通过留用地的开发经营,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带来长期收益或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安置失地农民,保障农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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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经济组织 留用 二三产业 北京市 建设用地 货币补偿 失地农民 集体所有土地 组织成员 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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