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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政府财政责任
引用本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政府财政责任》协作课题组,刘尚希,魏跃华,朱忠明,余丽生,傅志华,冯健,刘仲川,刘家庆,王向阳,赵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政府财政责任[J].财会研究(甘肃),2008(6):6-14.
作者姓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政府财政责任》协作课题组  刘尚希  魏跃华  朱忠明  余丽生  傅志华  冯健  刘仲川  刘家庆  王向阳  赵慧
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税务科学研究所,浙江省财政税务科学研究所,财政部科研所区域财政研究室,浙江省财政科研所,山东省财政科研所,甘肃省财政科研所,财政部科研所区域财政研究室
基金项目:2007年度全国财政协作课题
摘    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缩小区域和城乡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确保人民共享发展成果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我国现阶段,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决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其中政府财政责无旁贷,也大有可为。党的十七大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一项具体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本课题报告通过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分析,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渐进性等特征;从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三个层面剖析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并从我国实际出发探讨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原则和思路,分析提出了政府财政改革面临的基本任务。

关 键 词:公共服务  均等化  财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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