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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限
摘    要:案例回放《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同时符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三个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未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第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以后,失业人员可否申领失业保险金?

关 键 词:中国  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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