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要解决国有资产产权不清的问题
引用本文:林化富.要解决国有资产产权不清的问题[J].产权导刊,2006(2):45-46.
作者姓名:林化富
作者单位:天津市国资委研究室
摘    要:一、国有资产产权不清的表现 国有资产产权不清,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国有资产产权归哪个政府部门负责不清晰。国有资产产权的理论主体是国家,但国家是抽象的,国家的权力由各级政府实施,因此,国家所有实际上表现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所有,政府所有实际上又表现为政府部门所有。这样国有资产就被分割为“部门所有”和“地方所有”。实际中各部门表现出对国有资产都有又都没有产权,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都负责又都不负责,互相扯皮,推诿责任。国有资产好像成了无主的资产,国有资产的产权到底归哪个部门所有不清晰。

关 键 词:国有资产产权  地方各级政府  政府部门  国家所有  理论主体  保值增值  负责  清晰  中央  责任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