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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费用保险诉讼案的思考
引用本文:陈学祥.对医疗费用保险诉讼案的思考[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07,21(3):67-70.
作者姓名:陈学祥
作者单位:湖南省常德仲裁委员会 湖南常德415000
摘    要:对人身保险合同中因医疗费用引发的纠纷,其焦点主要是能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因现行法律对适用此原则的不明确性与保险理论对适用此原则肯定性的矛盾,致使各地法院对同类医疗费用纠纷案件判决结果呈多样性。从各地的判例来看,大多数忽视了一个重大事实,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义务履行先后顺序的认定。如从法理上弄清这一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各地判决结果应该是一致的。本案中江某如按条款约定的具体要求,先行履行了提供索赔资料的义务,保险公司没有理由不履行赔偿义务。

关 键 词:履行义务  损失补偿原则
文章编号:1673-1360(2007)03-00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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