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地同权同价之前提条件分析及实现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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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建瓴 蒋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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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大学城乡协调发展研究中心;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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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有制限制仅仅是一种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强制性路径安排,是同地不同权的表象,而真正的障碍性前提条件存在于解决了所有制歧视之后,存在于土地用途管制、城市规划管制和各利益主体的分配制度上。实现同地同权同价的改革重点就必然指向这三个前提条件,而不是仅仅消除所有制限制。其实现路径为:设计可试行的集体土地直接入市的收入分配调节方法;研究收取直接入市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办法;探索集中整理集体建设用地的可行方法;建立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指标流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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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同地同权同价 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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